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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我校2008年度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的通知
各教学网点:
为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,激励教职员工献身职业培训事业,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职工队伍,决定于
2008年教师节期间表彰一批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表彰名额
优秀教师十名;
先进教育工作者五名。
二、评选范围、对象、条件
“优秀教师”为授课教师和实习教师;
“先进教育工作者”是各教学网点的负责人和职工;
三、优秀教师
热爱职业培训事业,具有高尚的师德,教学培训成绩突出,在学员中有较高威信;在理论教学或技能
训练指导方面,坚持改革探索,不断创新,努力提高培训教学质量,成绩显著;积极参加继续教育,
及时更新知识提升技能。
四、先进教育工作者
热爱职业培训事业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为我校工作做出突出贡献;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,
对职业培训有深入研究;热心为教师、学员排忧解难,在教师和学员中享有较高威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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